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塵埃落定 聚美優(yōu)品投資的街電贏得專利訴訟

 2018-05-28 12:02  來源: 互聯網   我來投稿 撤稿糾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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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前,一場關于充電寶專利的判決落下了帷幕。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復審委員會判定,來電訴街電相關的4項專利被認定無效,而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則對來電的1項專利訴訟直接駁回。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同時宣判,街電所采用的租借方法與來電專利所保護的租借方法不相同、不等同,不構成對來電專利的侵權。

眾所周知,在2017年聚美優(yōu)品成為了共享充電寶街電的最大股東,與此同時聚美優(yōu)品還以高達1億元人民幣的價格取得了劉同鑫發(fā)明的共享充電寶的所有發(fā)明專利權,包括共享充電寶充電箱、充電更換系統(tǒng)及充電方法等三項項發(fā)明專利。所以,聚美優(yōu)品所擁有的街電成為相關專利的持有者。

隨著共享充電寶市場的不斷擴大,一些別有用心的企業(yè)為了追逐利益,開始了別有用心的專利訴訟。據相關資料顯示,目前共享充電寶行業(yè)有關專利糾紛的案件已經達到了45起之多,訴訟最為頻繁的當屬來電。其中,來電對街電發(fā)起了24起專利訴訟案,對有電、租電等品牌也先后提起了多*訟案。

而來電訴訟的所謂的專利又是什么呢?以“吸納式”專利為例,它基本等同于影碟機行業(yè)里的光盤吸納功能,自動提款機里的機插卡功能,這完全沒有任何創(chuàng)新。充電寶業(yè)內人士稱,這樣的專利訴訟已經完全失去了成立的基礎。法律人士則認為,來電以這種方式進行專利訴訟,在根本不可能勝訴的情況下,有故意浪費司法資源的嫌疑。

隨著街電贏得了充電寶專利訴訟,干擾充電寶行業(yè)正常秩序的濫訴現象或將由此而終結。如同其他行業(yè)一樣,企業(yè)要想在充電寶行業(yè)內贏得市場,贏得消費者的信賴,必須要從研發(fā)、運營、策劃、執(zhí)行、營銷等多方面下功夫,而不是依靠著“碰瓷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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