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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本跑馬圈地,音樂電商的春天來了?

 2019-04-28 13:51  來源: A5專欄   我來投稿 撤稿糾錯

  域名預訂/競價,好“米”不錯過

以后聽歌,可能真的要付費了。

2015年的“劍網行動”后,酷狗音樂、QQ音樂、酷我音樂、網易云音樂、蝦米音樂等上演了一幕幕相愛相殺的版權大戲,尤愛獨家版權的TME如愿成為最大的勝出者,在線音樂的格局之爭終于塵埃落定。

標志性節(jié)點在于,占據著音樂播放器15%日活增幅的周杰倫,在酷狗、QQ音樂等平臺上的所有歌曲都被加上了VIP標識,非付費用戶只能試聽60秒。即便是付費后成功下載的音樂,在付費停止后仍然無法收聽。

誠然,掃清了版權上的障礙,中國在線音樂平臺正在開啟類似Spotify的付費模式。

01

在線音樂沒解決的問題

在音樂版權保護這件事情上,謀求獨家版權的在線音樂平臺可謂居功甚偉。

據TME公開的財報數據顯示,2016年付費用戶規(guī)模還只有1350萬,到了2018年已經增長到2700萬,同比增長約39.2%。

可以對比美國市場的一份數據,AppleMusic在2月份的訂閱用戶數是2800萬,月增長率為2.6%至3%,Spotify同期的訂閱用戶數量為2600萬,月增長率在1.5%到2%之間。就體量而言,TME在付費用戶上的表現已經不遜色于AppleMusic和Spotify,加上中國市場龐大的用戶基數和兩位數的增長速度,后來者居上似乎只是時間問題。

可就在用戶們主動或被迫為喜歡的音樂買單,“媳婦熬成婆”的資本方為之額手相慶的時候,卻也出現了兩個不那么和諧的事件:

1、4月5日的《歌手》播出后,皇后樂隊版權方索雅音樂隨后在微博上發(fā)布聲明:“昨晚的《歌手》中使用的《Love Of My Life》、《Bohemian Rhapsody》《We Will Rock You》、《We Are The Champions》四首歌曲均是我司所管理的詞曲音樂作品,截至目前,我們從未向湖南衛(wèi)視歌手節(jié)目發(fā)放任何授權許可。”

事實上,這并不是《歌手》第一次曝出侵權事件,2013年和2017年曾兩度陷入侵權風波,今年更是因為版權問題,多期節(jié)目在網絡回放中被剪切。

2、今年年初, 李志打贏了哇唧唧哇和騰訊侵權的官司,法院宣判被告賠償20萬元。略有諷刺意味的是,《即刻電音》為了《蹦迪治大病》一首歌就花了30萬元的授權費,有著多年訴訟經驗的李志,忙活了大半年還沒能換回一聲道歉。

這一事件無疑暴露了兩個“知識點”:音樂授權還沒有公認的標準,費用虛高是不爭的事實;侵權成本比授權費用低,加上版權方維權所需的人力、物力和時間成本,無疑放大了侵權的動機。

To C的版權問題可能已經告一段落,但商用市場的版權風波還在持續(xù)發(fā)酵。

02

音樂電商的春天到了?

音樂綜藝爆發(fā)出的版權亂象,不完全是一件壞事。

愛奇藝副總陳偉曾在媒體采訪中這樣吐槽:“我們是真的做不起翻唱類節(jié)目了,現在能做得起(翻唱類)節(jié)目的,得是家里有礦。”

創(chuàng)作者有創(chuàng)作者的苦衷,節(jié)目方也有節(jié)目方的焦慮。按照陳偉的說法,不少經典歌曲的音樂版權公司開出了天價改編費用,甚至一首歌開出一百萬、一百五十萬元的驚人價格。一檔翻唱類節(jié)目需要兩位數的歌曲,版權成本直接被太高到了千萬級別。

音樂類綜藝不過是這場亂象中的冰山一角,小到H5里的BGM、短視頻中的背景音樂、酒吧里渲染氣氛的舞曲…….同樣存在版權、授權、侵權的一連串問題。

有問題就會有答案,有了答案就可能有生意,在商用音樂的版權亂象中脫穎而出的正是沉寂了多年的“音樂電商”類平臺。

商用音樂電商平臺100Audio宣布完成了首輪融資,投資方為在高端和智能制造、金融與IT服務和健康生活三大領域長期布局的光遠投資,投資規(guī)模超過千萬元。同時在線音樂市場站穩(wěn)腳跟的TME,也傳出了尋找商用音樂投資對象的消息。

以往談及版權問題的時候,美國永遠是被效仿的對象。BMI、ASCAP、SESAC等屢屢被認為是解決中國在線音樂版權問題的最優(yōu)解。當問解商用音樂版權的問題,諸如Sostereo、Audio Jungle等直接購買版權的組織,又稱為國內效仿的對象,根據人聲、情緒、氛圍、風格搜合適的音樂,直接下單付費。

只是類似的模式在中國還有些水土不服。BMI等機構的交易流程過長,Sostereo在費用上又存在不小的門檻,好比說網絡廣告音樂的版權費在2500美元上下,通用廣告(包括電視、互聯網)則需要7280美元。對于企業(yè)用于營銷的H5、短視頻來說,為其中的BGM付出上萬的版權費用似乎并不現實。

相比之下,國內的100Audio、AGM、Music Time等商用音樂平臺的電商模式開始走俏,有中國特色的電商模式簡化了商用音樂的交易流程,同時也將版權費控制在幾百億到幾千元的區(qū)間內。

100Audio的產品案例中出現了《飛馳人生》、拼多多2019央視春晚廣告、支付寶2019集五福攻略視頻等案例,AGM上也列出了騰訊視頻、小紅書等客戶......電商模式在商用音樂市場已然跑通。

有了資本市場的青睞,有了知名客戶的背書,會是點燃商用音樂的小火星嗎?

03

音樂市場的增量和變量

并不缺少唱衰商用音樂市場的理由,最直接的還是維權成本。

僅以咖啡廳、超市、商場、游樂場等場所的公播音樂為例,尼爾森給出的報告是:小型企業(yè)的公播音樂侵權現象十分猖獗,平均每年給音樂行業(yè)帶來26.5億美元損失。

中國市場有過之而無不及,也有從業(yè)者算過這樣一筆賬:假若中國有3000萬家線下門店,一家門店為播放的背景音樂支付1000塊,市場規(guī)模也有300億元左右。

現實卻是,如果商用音樂的版權方逐一處理版權問題,所需要的人力、物力和時間成本,恐怕不低于千億級別。相比于李志等獨立音樂人的辛酸路程,商用音樂的版權維護可以說是看不到盡頭的黑洞。

即便如此,商用音樂的增量空間仍不可小覷。

按照《2018年中國音樂產業(yè)發(fā)展報告》公布的數據,2017年中國影視劇、游戲、動漫音樂為代表的同步收入達6.65 億元,在整個音樂產業(yè)中的占比為0.19%。而IFPI在《2018全球音樂報告告》中的數據顯示,來自廣告、電影、游戲和電視節(jié)目中的音樂同步收入為3.46億美元,占全球錄制音樂收入的2%。

相較于全球市場2%的比重,國內的商用音樂市場至少還有10倍的增長空間,同時諸如100Audio等商用音樂電商平臺的模式,業(yè)已形成了撬動市場增長的變量。

一方面,不同于古典音樂和流行音樂在版權問題上的復雜性,商用音樂電商平臺和創(chuàng)作者之間的關系相對平等,平臺往往可以拿到整套版權的代理權,很大程度上降低了版權的溝通成本,提升版權的交易效率。

另一方面,平臺方往往會對庫里的版權進行數字水印處理,打通了版權的跟蹤路徑,同時電商化的交易流程,也在很大程度上解決了交易過程中的透明化和公平性,奠定了相對公平合理的版權環(huán)境。

對于需求方而言,相比于定制音樂的高成本以及妄顧版權的風險性,在音樂電商平臺上選購風格和流派合拍的商用音樂,不失為性價比最高的方案。除了影視劇、音樂等泛文娛市場,廣告、短視頻乃至于智能硬件產業(yè),對商用音樂的需求也在不斷爆發(fā),商用市場的盤子將越來越大。

當然,最大的變量還是監(jiān)管部門的態(tài)度,2015年“劍網行動”的蝴蝶效應已然顯現,面對商業(yè)音樂市場的版權亂象,從保護版權到保護音樂人呼聲的高漲,不排除監(jiān)管政策進一步向商用音樂市場滲透的可能。

04

尾記

在線音樂的版權大戰(zhàn)爆發(fā)時,并非全是利好的聲音,尤其是來自用戶端的抵觸情緒。

但在連續(xù)多年的市場教育后,用戶的版權意識已經逐漸改變,比如在《歌手》侵權相關微博的討論中,盡管節(jié)目組可以有一萬個理由為版權上的失誤作出合理解釋,評論卻幾乎一邊倒的偏向了版權方。有了這樣的用戶環(huán)境,縱然TME未能一統江湖,繼任者們也會理所當然的選擇付費模式。

消費者版權意識的覺醒,終歸不是一件壞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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