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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互聯網思維”老調重彈,事實證明盲目照搬不可行

 2021-06-10 18:16  來源: A5專欄   我來投稿 撤稿糾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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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互聯網思維”不是說用就能用的。今年的亞布力中國企業(yè)家論壇第二十一屆年會上,元氣森林創(chuàng)始人唐彬森發(fā)表了演講,他提到傳統(tǒng)企業(yè)不該照搬互聯網思維,并表示非常認可華為CEO任正非說過的“抄華為的皮死,抄華為的靈魂會牛”的觀點。

所謂的互聯網思維,即在互聯網+、大數據、云計算等科技不斷發(fā)展的背景下,對市場、用戶、產品、企業(yè)價值鏈乃至對整個商業(yè)生態(tài)進行重新審視的思考方式。在互聯網滲透率逐年提升的大環(huán)境之下,不管是互聯網平臺還是傳統(tǒng)企業(yè),都在以各種方式向互聯網思維靠攏,例如免費模式、燒錢換流量模式等。

最早提出互聯網思維的是百度CEO李彥宏。當時李彥宏在百度的一個活動上和傳統(tǒng)產業(yè)的老板、企業(yè)家探討發(fā)展問題,表示“我們這些企業(yè)家們今后要有互聯網思維,可能你做的事情不是互聯網,但你的思維方式要逐漸向互聯網的方式去想問題”。

在互聯網方興未艾的那些年,它僅僅作為一種工具存在,但時至今日,互聯網已然演化成一種思維、狀態(tài)甚至是文化。 并且早已跳出互聯網的框架出現在社會的各個領域,開放、平等、免費、互聯互通、去中心化......這些都是互聯網思維的要點。

善用互聯網思維可以使企業(yè)獲益良多。例如元氣森林就是使用了互聯網的“用戶思維”及“流量思維”,很好地迎合了年輕群體個性化的消費趨勢,從而獲得成功。元氣森林從無糖氣泡水切入,逐漸將產品線延伸至茶飲、功能飲料等多個層面,給了消費者更大的選擇空間,而價格定在中上水平,既保持產品調性,也符合目標用戶的消費能力。

與曾經渠道為王的模式不同,互聯網思維之下的消費時代,用戶才是真正的王者。 企業(yè)應該通過創(chuàng)新的產品和體驗與消費者實現“共情”。而元氣森林依據這一互聯網思維,高度重視消費者,通過去中心化的模式實現精準觸達。

例如通過KOL(關鍵意見領袖)、直播帶貨、綜藝冠名等多種模式進行推介:冠名B站跨年晚會、參加ChinaJoy、FIRST青年電影展等年輕群體高度聚攏的活動,還進入過薇婭與李佳琦的直播間,成為飲料界的銷量“扛把子”。

元氣森林之所以成功,主要是掌握了互聯網思維的實質。唐彬森認為,互聯網思維的實質在于對用戶體驗的極致追求,平等、簡單的企業(yè)文化以及對人才給予足夠的尊重。

不過隨著時間的推移,現在動輒就提“互聯網思維”的眾多平臺和企業(yè),理解精髓者甚眾,但純粹跟風者怕是也不在少數。 尤其是在市場競爭日益激烈的情況下,對于被時代拋棄的焦慮與恐懼感也愈加濃烈,一些企業(yè)和平臺以為沾上互聯網思維的名頭,就能夠起死回生甚至平步青云,其實這根本就是在盲目追逐。

例如強調用流量、社群等互聯網思維做餐飲的黃太吉、雕爺牛腩,強調流量、社群、平臺的各類O2O企業(yè),以及強調去中心化、精準投放的共享單車等,他們中不乏風靡一時的企業(yè)與平臺,然而最后無一不黯然退場。我們不能說這些模式一開始就存在問題,更多地是由于錯誤地理解和運用互聯網思維,最終造成難以挽回的損失。

由此可見,互聯網思維雖好,但運用之前應充分了解和認識到其本質,而非人云亦云。否則根據以往的經驗教訓來看,濫用互聯網思維到頭來只能是得不償失。文/東方亦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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